你覺得抄襲和致敬有什麼不同呢?
你覺得Lo-Fi要念ㄌㄡ ㄈㄧ還是念ㄌㄡ ㄈㄞ,或者念ㄎㄡ ㄅㄧ呢?
看了下圖你覺得是抄襲還是致敬呢?
Lo-Fi house 抄襲事件懶人包:
一個小偷集團在竊盜兩年後被抓到
第一時間說:「沒有偷,只有借用沒有告知的爭議」
第二時間說:「我一直都是這樣做事的,但不知道這樣算偷竊,現在知道錯了」
第三時間說:「已經聯絡被我偷的店家,會負起最大責任,重新出發」
詳細內容大家可以自行估狗,我就不贅述了
抄襲和致敬有什麼不同?
簡單說,致敬的原則是:你可以知道原創作者是誰,而原創者也會因為致敬的作品再次被關注。以我較熟悉的音樂為例:楊宗緯的〈越過山丘〉向李宗盛的〈山丘〉致敬;胡彥斌把黃小琥的〈沒那麼簡單〉直接改成小調,合聲和節奏也都不同,並當面向他致敬;更有狂人如周董,自己向自己致敬,在幫S.H.E寫的〈安靜了〉裡面,加入自己過去的成名作〈安靜〉+〈可愛女人〉…這些,都不會有人會質疑是「抄襲」
但Lo-Fi House的狀況是,把Pinterest上其他創作者的畫印出來、或是放在旁邊照著描,稱這是自己的創作,並放上平台販售、商業接案。這是扎扎實實的抄襲,不是創作,更沒有他們所謂的「爭議」
決定商品存在的,從來都不是商人,是消費者
還記得頂新假油案嗎?當時有多少人覺得噁心和惡劣,那為什麼你現在還是可以在你家樓下買到林鳳營呢?因為我們之中有一大部分的人只看結果,不看過程、只看商業利益,不在乎道德。這樣的社會價值觀,才是台灣原創產業的最大殺手。事實上,竊盜者的道歉一點意義都沒有,只要消費者支持,過段時間,他就會找到法律的灰色地帶繼續運作
為什麼這件事引起許多創作者憤怒?
不管是文字、音樂、圖像、影片…只要有創作經驗的人都明白,一個創作的產生,最花時間的往往是發想,而不是觀眾看到的那幾個筆畫、那幾個音符。想法才是創作的本質,而執行上的技術則是專業養成
Lo-Fi House先是偷了原創者的「想法」,又用輕蔑的態度看待專業的「技術」,他們沒有執照,無法自稱是建築師、室內設計師,於是自創了一個名詞:「風格師」
請問風格師到底是什麼?
在這個竊盜集團的影片中,不斷出現這三個字:「風格師」。這是我第一次看過這個名詞,一種自己蓋廟稱自己為神的感覺。而更讓人傻眼的是,這些自稱「風格師」的抄襲者還在受訪時說:「我覺得最大的收穫就是不用去學室內設計或考執照,我就已經會了所有東西。」並說自己:「連素描都不會」
這話聽在室內設計相關科系的同學、從業人員耳裡應該很諷刺吧,一種被當笨蛋的感覺。如果說這話出自一個教育體制外的天才、或者已經有很大成就、代表作的人也就罷了。但…一群自稱風格師的「抄襲者」?
平庸之人走捷徑然後裝逼說自己是天才
可憐哪